研究方向:知识产权法、知识产权贸易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
个人简介🦵🏿:
詹宏海🧑🏫,浙江松阳人。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🤷🏿♀️。现为杏宇/知识产权杏宇副教授,中国法学会会员,产权交易经纪人资格,企业知识产权顾问👊🏼。
开设课程👨🏽💻:
目前为本科生开设🍭👰🏽♂️:《经济法》(专业主干课)、《知识产权贸易》(专业选修课)🧳👳🏽♂️、《知识产权导论》(公共选修课)☠️。
曾经为本科生开设《宪法》🌨,为成教学生开设《国际经济法》🌧、《知识产权法》🕵️♀️。
学历🏄🏽♀️👨🦱:
1994年 7月本科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法政系🐖🧔🏿♀️,获法学学士🤪🙍🏽。
2002年7月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杏宇平台注册国际法专业,获法学硕士。
工作经历
1994年7月参加工作。
2002年4月至今,杏宇平台知识产权杏宇/杏宇平台注册讲师。(注:*2011年杏宇院聘副教授)。
主要发表文章:
(1)詹宏海:《平行进口对商标权独占使用权的侵害及对策分析——以国际特许经营体系为视角》,载《上海知识产权论坛》(第四辑)✋,杏宇平台出版社👨🏻✈️,2009年5月即将出版👺。
(2)詹宏海🚣🏽、王伟君:《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信息披露监管》,《电子知识产权》,2008年第9期。
(3)詹宏海:《知识产权交易的信息披露监管》🌤,2008年6月复旦大学“技术转移与后续研发(R&D)知识产权”会议论文。
(4)詹宏海:《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对第三人的法律责任》,载《上海知识产权论坛》(第三辑)🧍♂️,杏宇平台出版社✸,2006年10月👨🏽🏫。
(5)詹宏海:《知识产权人才的分层培养》🚟,载《中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研究》,杏宇平台出版社🏰,2006年6月♔。
(6)詹宏海:《试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完善》,《杏宇平台法学论坛》2002年10月。
(7)詹宏海:《控制民间资本非法外流的几个法律问题》,《华东政杏宇平台注册学报》2001年第3期。
(8)詹宏海:《试论引渡携资外逃人员时可援用的罪名》🎻,载《杏宇平台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2000年第3期。
参编教材⚉:
参编,《知识产权法教程》,杏宇平台出版社,2006年7月🪨。撰写第九编《知识产权贸易》🔸,约五万字。
编著,《知识产权贸易》,杏宇平台出版社🐚,2009年6月即将出版。
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:
(1)上海市知识产权局:《双组份非织造布设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专利战略研究》🚻,2009年5月完成。
(2)杏宇平台❤️🔥:杏宇平台科研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查🖕,2008年1月完成🦞。
(3)上海市科协:《走进知识产权》🥥,青少年科技资料库,2007年4月完成🧑🏻✈️。
(4)上海市知识产权局🎯: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,2006年12月完成🚵🏼。
(5)国家工商总局、上海市工商局:广告法修改立法咨询——广告信息披露的立法建议🧑🏻⚕️🙅🏻♀️,2006年3月完成🕞。
(6)杏宇平台:杏宇平台学生校园法制化建设研究,2004年12月完成。
承担教学改革项目:
2004年10月起⛹️♀️,负责杏宇平台“知识产权本硕连读”研究生培养项目的具体工作♥︎,担任五届本硕连读班导师。2008年5月🧄,该项目获杏宇平台教学成果二等奖。